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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生工作计划范文汇编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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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省监测计划的抽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抽样设计方案,以满足我市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的需要。

  一、监测点确定

  监测点:指在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工作中,采集监测食品样品的县(市、区)。

  20xx年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覆盖全市2个县区,设定濉溪县、相山区2个监测点,监测区域包括濉溪县城关镇、刘桥镇和相山区等。

  二、采样点选择

  除具体规定的采样点外,原则上采样点应选择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场所,流通环节场所包括:零售场所主要包括超市/食品店、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商铺和网购,餐饮服务场所主要包括:各类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每类监测食品根据下述原则选择采样点:

  (一)在同一监测点采集同一类监测食品,如果最大的一类场所(例如超市)供应了市场上至少80%的同类食品,那么只需要从这一类场所中采样。如果不是,就要加入第二大类场所,直到覆盖市场至少80%的同类食品。

  (二)计划从每类场所抽取的同类食品的样本量应与这一类场所销售份额成比例。

  (三)在同一监测点的餐饮服务场所采样的食品,应根据餐饮单位分级、卫生状况、既往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及监督抽检结果等因素,在各类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中分配样品量。

  三、基础信息收集

  (一)本监测区域的超市/食品店、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商铺和网购、餐饮服务场所的规模和数量,以及每类场所的.每类食品所占市场份额及营业额。

  (二)本监测区域的餐饮单位分级、卫生状况、既往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及监督抽检结果等信息。

  四、各类食品的抽样要求

  (一)根据零售点销售份额的估计值确定抽样比例。这种抽样可根据当地零售管理部门提供的营业额具体数据抽取市场上有代表性的样品,或粗略的根据市场供应量多少进行。

  (二)计划从每类零售点抽取的同类食品的样本量应当与这一类零售点销售份额成比例。

  (三)在流通场所和餐饮服务场所分别采取同一样品的,餐饮食品样品采样量应不少于同类样品的四分之一。

  (四)各监测点在采样点阶段的抽样方案应当关注以下几项内容:(1)场所的类型及其抽样比例;(2)样本在一年中的分布;(3)抽取的食品种类;(4)从每一个类型产品中抽取的样本量;(5)采样的区县、城镇、农村。

  五、抽样时间

  (一)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样品的具体抽样时间按照“20xx年市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计划项目及数量表”中的规定的具体送样时间和数据上报时间作适当安排。

  (二)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常规监测样品的具体抽样时间按照“20xx年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常规检测项目及数量表和专项监测计划项目及数量表”中的规定的数据上报时间作适当安排。

  六、样本量

  样本量是指需要监测的样品份数,用于估计地区水平上化学性污染物和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的污染状况。

  (一)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12类食品,共419份样品。

  (二)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0类食品,共208份样品。

  七、样品来源

  各监测点在采集样品时,应随机从采样点零售的食品中抽取,尽量采集不同生产厂家的样品,以本省或本地产品为主,并保证溯源性。

  八、样本分配

  根据本市人口、消费量、经济、检验能力等因素,将各类食品的样本量分配到各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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