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是有两种情况: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2、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也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那么结果就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也可以公告送达,到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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