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长期护理险有哪些服务
根据护理服务形式不同,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服务分为以下三类:
参保人员居家接受上门护理服务(简称居家护理)。
(2)参保人员在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简称养老机构护理)。
(3)参保人员入住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护病房接受护理服务(简称医疗机构住院护理)。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未参加我护险或处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封锁期的;
b.已按照工伤保险享受生活护理费的;
c.应当由第三人依法承担护理费用的;
d.距上次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6个月的;
e.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f.其他不符合失能评估受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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