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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犬只登记挂牌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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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犬只登记挂牌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处罚规定:

1、携犬出户不束犬绳或犬绳(链)超过1.5米的,由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犬吠扰民不及时制止的,由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不及时清除犬粪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养犬居民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为爱犬办理完成犬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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