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3万元购房资助。
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有的基础上,对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的博士和硕士给予扶持:
1. 给予博士研究生个人或家庭10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
2. 硕士研究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个人40万元、家庭80万元。
其他事项
1.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1月1日后我市企业引进的人才,包括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以及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人才。
2.享受购房资助的人才,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本细则所称的缴纳社保是指由人才在常州的就业企业缴纳社保。人才在资助期内离常或企业停止缴纳社保的,停止有关资助的发放。
4.本细则由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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