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
关于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公告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福山区实际,现将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范围公告如下:
一、养犬重点管理区:
1.清洋事处全域
2.福新事处全域
3.东厅事处乡村记忆社区(乡村记忆小区、悦澜庭小区、福缘雅居小区、桃源里小区、佳园阅山府小区)。
二、养犬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外,福山区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三、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内养犬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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