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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变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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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每年一次,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需求,在12月15日前及时到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村、社区)选择确认缴费档次。在档次调整截止时间仍未作出选择的,默认按往年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2.2020年度满六十周岁且未完成一次性补缴的人员,请及时选择补缴标准并完成缴费,当年完成补缴的,待遇从到龄的次月起予以补发。以后年度补缴的,从补缴到账的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今年到龄人员已交十年的,可一次性最高补缴5年7500元共37500元,市本级养老金水平可达到500元左右,待遇从到龄次月起补发。

温馨提示:

参保人无变更缴费档次需求的,无需办理其他业务,在签约账户存入相应金额即可。

首次参保或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请到就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或变更业务。

办理变更业务时已完成当年度缴费的,次年起按变更后的档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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