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惠民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汕头市“惠民保”),按照“指导、自愿参保、商业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机衔接,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
汕头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受年龄或户籍,均可自愿参加汕头市“惠民保”。
参加汕头市“惠民保”原则上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共同参保家庭成员缴交“惠民保”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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