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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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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应当先确定继承顺序。根据继承法第10条,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第一秩序的继承者继承,继承人不得继承第二秩序。在第一个顺序中没有一个继任者在第二个命令中接替继任者。

例如,如果你想要继承房子,房子里有配偶,孩子,父母,然后这辆车是这三种主体的分开,等等,继承的顺序,而不是下面的顺序。在同一位置的每个人都有权坐他的车。

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规定

1、工作按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遗产份额一般是相等的。

2、有特殊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妥善保管。

3、项目被继承人负责抚养或者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可以分割。

4、继承人有赡养扶养人的能力和有扶养权的人,不得对财产的分配负责,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遗产。

5、继承人可能同意或者不同意。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情况下“结束”。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的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果一个遗嘱人没有死于“危急情况”,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在死亡条件下恢复使用他人遗嘱的权利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以其他方式作出。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或更多见证人在场”才能有效。

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现实中,对于没有遗嘱的房子,肯定也就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了,此时只有以法定方式来继承房子,通常在各个合法继承人中需要均等的来分割房子,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适当的进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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